作者:馬強盛/顏美娟夫婦

 

有一次,在我靈修和方言禱告時,我聽見聖靈對主的新婦(所有的基督徒)說:「每當你奉耶穌的名禱告時,你是否真的有讓耶穌作你經濟的呢?若耶穌真的是你經濟的主,那你百分百的金錢都是屬於祂的。這並不代表你必須自作主張把自己所有的金錢都奉獻出去,但這代表你所有的金錢都已分別為聖給主耶穌;也代表無論是花大錢或小錢買東西時,耶穌已擁有完全的決定權。而當耶穌要你把所有的錢都奉獻出去時,你也願意立刻的順服。今天,若你不願意謙卑地降服於耶穌,耶穌就絕不是你經濟的主。而你必須先讓耶穌完全作你經濟的主,你才會開始擁有正確的奉獻心態。」

「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,誰還會把那真實的富足託付你們呢?」(路加福音十六章11節;KJV直譯)

感謝主,在聖靈的命令之下,我與妻子曾三次把自己所有的錢都奉獻出去。有時候,當我們完全倒空時,會看到立即的順服。有時候,我們會看到別人立即的蒙福。總而言之,順服神並不是因為要蒙福,乃是因為愛主的緣故。身為一個成熟的基督徒,我們必須愛上順服過於愛上蒙福。並且,順服不應該是一件痛苦的事,因為能順服神其實是我們的榮幸。一切榮耀都歸給耶穌。現在讓我們來看聖經對正確奉獻心態的教導:

 

約中,我們的全人都是神的!

 

耶和華曾對約伯說:「誰先給我什麼,使我償還呢?天下萬物都是我的。」(約伯記四十一章11節)

 

在此,耶和華是在教導約伯,讓他明白無論人奉獻什麼給神,其實對神而言都只不過是在把從神來的再獻給神。並且,沒有人能夠用任何奉獻來換取神的祝福。

 

「地和其中所充滿的,世界和住在其間的,都屬耶和華。」(詩篇廿四篇1節)

今天有些基督徒不明白原來整個宇宙都是屬於耶和華的,他們以為自己只要有當納的什一,就已經很屬靈、很愛主了。若我們有這樣的心態,天父一定會認為我們是個很自私和愚拙的孩子。想想看,假設你每月收入是十萬元新台幣,而你每月又可以存五萬元,六個月後你就存了三十萬元。若你只設限奉獻百分之十,你就等於是在跟天父說:天父啊,若祢現在要我奉獻十萬元給你,你就必須另外再給我一筆一百萬新台幣,我才肯奉獻這個數目。但是,你現在已經存了三十萬了,難道天父為了要你奉獻其中的十萬元,就必須再給你一百萬嗎?愚拙的人啊,若天父真的如此做,你一定會把九十萬花在自己的物質享受上,並過份提高自己的生活水準。若天父真的如此做,只會把你寵壞,並把你推向更多的物質享受和不知足。

 

現在,你必須知道神幫助基督徒富足的最大目的就是要我們學習知足,學習奉獻更多而不是享受更多。當然,並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喜歡聽到以上的真理。這是因為嬰孩的基督徒只喜歡聽「自己想要聽」的教導,但是一個成熟的基督徒會喜歡聽「自己需要聽」的教導。如今,有不少基督徒在金錢上喜歡與神討價還價,他們不明白當神要我們倒空和百分百奉獻時,祂並不是缺錢,也不是要我們三餐不繼。其實,當神如此要求時,祂是在教導我們順服、降服和信靠祂的功課,也是在幫助我們更快速地治死貪財的根(事實上,每個人都有貪財的根,就如每個人身上都有細菌一樣)。這樣,神才能教導我們正確的奉獻心態,並開始信任我們成為祂更多金錢的好管家。教會歷史告訴我們,神曾興起大衛王、所羅門王、亞伯拉罕、諾赫斯博士、喬治.慕勒等等。這些神的僕人都是天父可以信任的,所以神可以把上百萬,甚至上千萬美金交給他們。而他們都多少學到富足的目的是奉獻更多,而不是享受更多;但願我們不要花十年的歲月才學到如此寶貴的功課!

 

大衛曾說:「所以,大衛在會眾面前稱頌耶和華說:耶和華──我們的父,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,直到永永遠遠的!……我算什麼,我的民算什麼,竟能如此樂意奉獻﹖因為萬物都從祢而來,我們把從祢而得的獻給祢。我們在祢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,與我們列祖一樣。我們在世的日子如影兒,不能長存。耶和華──我們的神啊,我們預備這許多材料,要為祢的聖名建造殿宇,都是從祢而來,都是屬祢的。」(歷代志上廿九章101416節)

 

 

在新約中,我們的全人也都是神的!

 

請注意:當納的什一乃是舊約時代的最低標準;在新約中,我們的全人都是神的!其實,我們是耶穌用重價買來的,祂的每一滴血都為我們而流,祂並沒有只為我們流百分之十的血,耶穌乃是為我們流出所有的寶血。因此我們的全人都屬於耶穌,也不只是當納的什一而已。

 

「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?這聖靈是從神而來,住在你們裡頭的;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;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。所以,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。」(哥林多前書六章1920節)

 

「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;因我們想,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; 並且他替眾人死,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。」(哥林多後書五章1415節)

 

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(加拉太書二章20節)

 

「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」(羅馬書十二章1節)

 

以上的四個經文都已向我們證明在新約時代,我們全人都是屬於主耶穌的,包含我們的金錢管理權。身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,我們是不再為自己而活的人,而獻上活祭的意思就是:我們必須為主而活,包含金錢、學業、婚姻、工作、家庭和兒女等,一切都獻給主耶穌,一切都降服於主耶穌。這並不是高等的要求,乃是每個基督徒應盡的本份。想想看,當年耶穌的十一個門徒中,只有約翰沒有為主殉道,而其他十個門徒有的被倒釘十字架,有的被砍頭,有的被五馬分屍,有的被吊死,有的被長矛刺死,有的被全身剝皮等等。這些門徒都是心甘情願為主而活,又為主而死的。今天,神的話語沒有要求我們每個基督徒為主而死,只要求每個基督徒為主而活。因為對主耶穌而言,這是我們該做的本份,我們現在的身分是基督徒,而不是懦夫,靠著主耶穌,我們能夠治死老我、肉體和貪財。我們的確有聖靈的同在,聖靈也會幫助我們為主而活!

 

 當奉獻時,正確的心態是:

 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因為我是耶穌用寶血的重價買回來的,我已脫離死亡,得著永生,並且我全人都是屬神的。當我奉獻時,我是把原本就屬神的還給祂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因為我愛神,而愛是用給的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因為我想順服聖靈的聲音,成為神聽話的兒女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因為我想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。

5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因為我想支持教會的傳福音事工。想當初,若不是有人把福音傳給我,我就無法得著永生。現在,我願意用奉獻來幫助別人聽到福音,得著永生。

6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是個為主而活的人,我不想再做又自私、又吝嗇的人,我不想再過如此無聊、沒意義的人生。

7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已是神的兒女,我已擁有神愛的本性,我能夠與天父一樣無條件的愛人。

8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想效法大衛的奉獻心態。

 

 

「有施散的,卻更增添;有吝惜過度的,反致窮乏。 好施捨的,必得豐裕;滋潤人的,必得滋潤。」(箴言十一章2425節)

轉載自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ohnsonpearl-freeteachings/article?mid=935&prev=936&next=933&l=f&fid=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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