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第一時間知道林智勝被中華職棒聯盟判處無限期停賽後,只有一個感覺是...中華職棒玩完了!
我對於林智勝撞人的舉動是反感的,但卻也很同情林智勝。
台灣職棒的裁判一直有很大的問題,但是每每中華職棒聯盟卻總是用國際認可的方式來欺騙自己,
沒錯,
台灣裁判有國際的水準,但卻不代表每一個人。而且縱使是國際級的裁判,難道就不會有錯?
每次看到中華職棒聯盟那種護短的心態,就覺得很討厭。
我覺的這次的事件不是針對當天而已,這種積怨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,可惜的是裁判團永遠不懂的檢討,
中華職棒永遠的短視近利下,犧牲的只是球員的努力和球迷的支持。
林智勝動手就是不對,但聯盟祭出無限期停賽的懲罰,卻是令人感到心寒。
聯盟對外宣稱林智勝在暴力衝突後沒有悔意,因此要罰款十一萬元外加無限期停賽,我覺的這根本就是胡扯。
什麼叫做沒有悔意?
事發之後林智勝立刻在部落格上發表了『錯就是錯,動手就是不對,沒什麼好辯解的』這番話,
依照一個正常人的判斷能力來說,我相信這句話基本上就帶有認錯的悔意,
加上隔天比賽,當天肇事的四名球員還特地在開賽前向全場球迷致歉,林智勝也開口道歉,何來沒有悔意?
但是聯盟卻抓著林智勝部落格中的一段話『後面的第二波衝突,我只能告訴大家是三壘審先挑釁』來打,
除了斷章取義之外,也很難讓人信服。首先針對部落格內的內容來判斷就是個狠大的爭議點。
什麼叫做沒有悔意?悔意的定義在哪?要解除無限期停賽得看表現?看什麼表現?
一個本該是絕對公正的職棒聯盟,卻說出了這種很令人傻眼的判決,叫人如何去相信聯盟是公正的?
除了模糊不堪的準則,我實在不懂這樣的判決內容意義在哪裡?什麼叫做有悔意?有表現?
是不是要捧著一筆錢到聯盟內去才叫做有悔意有表現?
我不得不說做出這樣判決的人真的很丁丁。
這件事情基本上是需要拆開成幾個問題點來看的,首先就是林智勝的撞人事件,
其次就是三壘裁判是否有口出挑釁之言,其三就是林智勝透過妻子在網誌上所留下的文章內容,
聯盟對於林智勝的懲處本該就針對第一點來處理,但卻硬是把第三點也給扯了進來,
這根本就是模糊了整件事情的焦點,首先聯盟第一時間就對外宣稱裁判是無辜的,是被牽拖的,
我想問的是...有經過什麼樣的蒐證嗎?
只是看看影帶,就說裁判在短短幾秒內無法口出穢言,這不是很奇怪嗎?
難道幾秒鐘內我就不能嗆人了阿?
五秒鐘給我我就可以嗆一堆讓你會抓狂的字眼了,怎麼可能單單憑著影帶的時間就做出判定?
我可以體會聯盟要維護裁判威信的作法,
但這該在一個合理公平的角度上去看的,不是用主觀意識去做出判決,
就拿國外的例子來說好了,
美國職棒球員楊格拿球棒扔裁判,第一時間出面道歉後美國職棒聯盟判處50場的禁賽,依照比例原則來說,
這次的林智勝事件有比較嚴重嗎?在依照判決的比例原則,依照美國的季賽是打162場來看,
台灣不過每年打100場,也就是判決大概是三分之一的場次,台灣職棒聯盟怎麼樣都判不到無限期禁賽吧?
而我印象中過去聯盟發生和此次不相上下的事件並非沒有,興農牛總教練陳威成向裁判揮拳,
已經解散的味全龍曾向外其裁判發生圍毆事件,但這兩件事情最後怎麼處理?
陳威成被禁賽五場,味全龍的判決我忘了,但也沒那樣離譜。但我想說的重點是,這類事件的發生,
基本上本就該有一定的處理模式,如果你聯盟要參考國外,那楊格就是個最好例子,
如果要參考國內,那上面說的這兩種也大可以拿來參考,但不論是哪一種,需要判到無限期停賽嗎?
而最離譜的是,會判出這樣的內容只因為網誌內的一句話:
『後面的第二波衝突,我只能告訴大家是三壘審先挑釁』
我真的很想跟這些職棒聯盟的人說:『你去屎了吧!』
你無視於球員在公開場合的道歉行為,卻去採用一個網誌的內容作為依據,原因何在?
你是不是為了判決而判決?你將球員的利益放在何處?
難道裁判真的就沒有錯?
這些點聯盟全都不去考慮。為什麼?欺負的是台灣沒有職棒球員工會?
所以聯盟最大!愛怎麼判就怎麼判!
那台灣職棒還玩下去做什麼?今天裁判的威信不是靠聯盟高壓手段來營造的,而是靠自己的專業,
裁判團在第一時間不願意去檢視自己專業度夠或不夠,而是一度選擇拒絕出場執法來做抗議,
難道這樣的行為就可取?
今天台灣裁判的水平到哪裡,台灣的球迷心知肚明,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之前還有再看中職時,
對許X利裁判我就痛恨到一個極點!
只要他當主審,我馬上就想轉台!好球帶幾乎球球不同,可以隨時往左偏一顆往右偏一顆,
這樣的水準在當時是一堆球迷罵翻天,可是,人家也是國際賽的裁判阿(哪一個國際賽我忘了),
這樣看起來國際賽裁判也沒好到哪裡吧!?
裁判要讓人信服需要的是專業,尤其是現在台灣球迷的水平已經完全被拉高,
MLB在台灣播出頻率日增的其況下,裁判的好壞真的顯而易見!!
我不是說別人家的月亮比較圓,但看看美國職棒的裁判再看看自己國家的,我真的只能對中職搖頭,
只要是人都會犯錯,但仍家犯錯頻率沒那麼高吧!?總不能每次裁判出錯,
就對外說誤判也是棒球好看的地方!
這什麼鬼理論阿!
誤判也是棒球的一部份我可以接受,但既然不願意使用鷹眼的判決,那就該提昇素質來將低誤判率,
這才是正確的吧?
說了那麼多,其實我真的是覺得中華職棒需要很大的檢討!
我可以接受你判決說禁賽五十場或是八十場,但要無限期停賽然後看表現,這種方式我徹底反彈!
如果中職老愛這樣搞,玩完是預料中的事情!
球員們,請加油!
裁判們,請加油!
聯盟們,請檢討!
領隊們,退休吧!
- Apr 08 Tue 2008 10:25
林智勝事件之我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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